勞委會針對「宜蘭縣漁民勞保老年給付自救會」陳情案說明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00420 14:22:03) 針對蘇澳區、基隆區漁會漁民陳情抗議政府追繳溢領的老年給付,勞委會勞工保險局表示,勞保局與關心漁民的多位立委十多次研商,在情理法範圍內,窮盡一切可 能方式幫助漁民解決問題,但因涉及不實溢領的事實與證據明確,司法機關已作出裁決,勞保局應遵照法律規定,移由行政強制執行追還未還款的溢領老年給付。
宜蘭縣蘇澳區漁會漁民所組「宜蘭縣漁民勞保老年給付自救會」,因不滿政府追討溢領的老年給付已送行政執行處執行,串聯基隆區漁會漁民,於4月20日至勞保 局再次提出陳情。
勞保局說明,此案起因係檢調單位接獲民眾檢舉漁會開立不實的魚貨交易證明,供漁民大幅調整勞保投保薪資,據以巧取老年給付;案經清查,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檢 察署偵辦蘇澳區漁會漁民被保險人詐領勞保老年給付案件中,已有169名漁民坦承經由代辦人取得不實的魚貨交易證明單,用來調高投保薪資、請領老年給付。該署已為緩起訴處分;另有報關行實際負責人因提供不實的魚貨交易數據給蘇澳區漁會魚巿場檢量員登載於魚貨交易拍賣傳票,經偵查終結,以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緩刑貳年。
勞保局表示:漁民被保險人的月收入所得總額如確有變動增加,才可檢送相關具體魚貨交易證明申報調整勞保投保薪資;蘇澳區漁民被保險人既經檢調單位偵辦坦承投保薪資調整不實,依規定該不實的投保薪資調整應刪除,且溢領的老年給付應依法追還。
勞保局強調,像這樣行為的被保險人或以為只是投機取巧而已,卻不知已嚴重觸法。169名坦承犯行的漁民中,除100多名漁民不服相關處分,分別提起審議、 訴願已遭駁回,另提起行政訴訟,現正由高等行政法院審理中外,餘目前已有人全數還款,有人分期還款中,遲未還款者,已依法行政強制執行。
訊息來源:行政院勞委會
心得:
偽造不實的魚貨交易證明,以溢領老年給付,確實是樁違法的事情,但是深入再想,不得不讓人同情老漁民的處境。
政府的各項保險,其退休金計算都以退休前的收入當成計算基準。但是這種計算基準只對公務員、國營事業勞工及部份民營白領階級勞工有利,因為他們的工作穩定,年資越久薪資越高,通常在退休時達到最高點。但是對於農民、漁民和以生產計酬的勞工卻非常的不利,他們以勞力換取收入,年歳越高、體力衰退,收入從盛年後開始遞減,到退休前正好降到最低點。
即便如此,國營企業的貴族勞工仍然在退休前半年拼命加班,主管也會很配合地為他們排滿加班時數,以便將加班費納入薪資計算,可以多領退休金。這種明目張膽自肥的行為,公然為之,從不曾聽聞主管機關提出任何糾正,也沒有檢調單依詐欺取財提起公訴。幾年前甚至還有一批貴族勞工為了退休前無法加班,憤而走上街頭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