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14

孔廟與公主

今日看到一則奇怪的新聞:

胡婷婷擔綱主秀/孔廟變秀場 台中議員批拍馬屁

說到孔廟有什麼神聖性,完全是胡扯,孔老二既不是宗教人物,孔廟也不是什麼宗教場所,孔廟的存在,是帝王時代提倡奴性儒教思想,加上封建科舉遺毒而誕生的怪物。

孔廟除了一年一次舉行祭孔典禮,以及考季時供家長考生祈求功名之外,完全就是無用之物,還要公家花大錢去維持。祭孔典禮除了折騰小孩來重現帝制時代的繁文褥節和僵化禮制,與現代生活完全脫節;至於求功名的舉動,根本和多元化發展的社會背道而馳,很不值得鼓勵。

台中孔廟說穿就是KMT拿來愚民的產物,成立到現在也不過幾十年,台中那位副教授真是無知到可以,居然拿來比喻成
梵蒂岡的聖保羅大教堂(這是嚴重的錯誤,梵蒂岡只有St. Peter's Basilica)和日本京都的金閣寺,離譜到可笑!

其實真正的問題在於,台中孔廟有現成的租借辦法,這場秀借用孔廟到底合不合規定才是重點。根據新聞內容,租借孔廟辦活動必須符合幾個要項:

1.活動性質為文化、語文、孔孟思想等與孔廟性質相近--不知道彩妝秀算哪一樣?
2.不得喧譁吵鬧--凡走秀必有大型燈光音響,這是常識,這樣不算喧譁吵鬧?
3.不得售票,亦即不得為商業活動--全世界的走秀哪個是以售票為目的?不售票的秀就不屬於商業性質,這種鬼話誰相信?

為了這場彩妝秀,不但上述三項全部破例,還將孔廟封館兩天讓廠商搭伸展台,並且在應該閉館的晚間開放場地供活動進行,看來台中市政府為這家廠商開了不少方便之門。

這就要探討,台中市政府空前破例出借孔廟讓廠商辦活動,是否與市長女兒擔綱主秀有關?廠商讓完全不是專業模特兒的市長女兒走主秀,是否為投桃報李之舉?台中市政府是否以公家場地當成市長女兒事業的墊腳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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