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05

什麼都拿來換錢



電影Miss Potter搬演了聞名世界的童書作家Helen Beatrix Potter的故事,她最為人熟知的作品當推彼得兔的故事。

影片中讓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中年後的波特為了保留她所鍾愛的湖區美景以及天然資源,散盡家財,不斷的買下鄉野荒地,讓它們免於遭受人為的開發。到了晚年,她擁有的土地超過4千畝,全都捐給National Trust for Palace of Historic Interest or Natural Beauty。現今這片湖區美景每年吸引眾多遊人往訪,徜徉在自然美景與人文景觀之間,帶給人們的豐富的心靈饗宴。

這段日子為了層出不窮政府與財團聯手圈地開發的惡行,引發眾多爭議。面臨土地即將被徵收、家園即將被拆毀的困境,這些弱勢的人民仍然對外表示他們不反商,只是反對不正義的徵收程序。這是何等卑微的態度,也反映出台灣這片土地上仍舊保留著多麼落後野蠻的思維:土地就是要儘量開發,拿來蓋工廠生產商品,或是蓋旅館吸引觀光客,總而言之,賺錢是土地利用的惟一思維。任何膽敢阻止資本家利用土地賺錢的人,都被扣上反商的大帽子,成為罪人。

問題是,在現今的台灣我們還剩下什麼可供這麼肆無忌憚的「開發」?我們為什麼要配合這群最沒有良知及責任感的資本家,獻出良田美地,讓他們已經飽足的荷包更加飽滿?政府與資本家以增加就業機會、提升GDP為幌子哄騙人民,結果真如他們所承諾,大家從此以後都能過著幸福美滿的日子嗎?低成本的土地、可抵稅的設備、公部門編預算整理環境、減稅的產創條例、更寬鬆的外勞政策...,哪一項不是從人民的口袋A錢?資本家步步進逼,要人民承擔他們的營運成本,誰會相信他們肯負起最起碼的社會責任,更不用說分享利潤了。

台灣歷經了國民黨數十年剝削式的土地政策,是不是到了該喊停的時候?難道不能為了文化與歷史記憶,以及自然景觀和資源而保留土地?一切只為經濟而開發,視土地為賺錢工具,未來我們又將留下什麼給後人呢?

近來縣內因豆腐岬開發案而引發爭議,如果縣府通過業者的申請,在競選時打著陳定南名號的縣長就得跟當初投票支持的縣民好好解釋一下,什麼叫「千古罪人」。



影片中王永慶斬釘截鐵的說:「我們沒有污染,可以做得非常好.....,你問我能不能做到,我能做得到......」這番話對照六輕的現狀,讓人覺得無比的諷刺。號稱台灣經營之神的王永慶都做不到的事,豆腐岬開發公司負責人張慶龍的承諾更加一文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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