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08

東食西宿



【名稱】:東食西宿

【拼音】:dōng shí xī sù

【釋義】:比喻貪婪的人各方面的好處都要。

【出處】:《藝文類聚》卷四十引《風俗通》:“俗說齊人有女,二人求之。東家子醜而富,西家子好而貧。父母疑不能決,問其女,定所欲適。……女便兩袒,怪問其故。雲:‘欲東家食,西家宿。’”

【例子】:“~”,廉者當不如是,馬亦自笑無以對。(清·蒲松齡《聊齋志異·黃英》)


馬賽區長提名的大法官人選陳碧玉,被指出曾經擁有米國國籍,但陳大法官候選人則自我辯駁,認為自己在擔任公務員期間並未擁有雙重國籍,並不違法,至於「永久居留權」的綠卡,不在公務員任用法的規範中,因此不算違法。

詳細了解陳大法官候選人「邁向米國公民之路」的事蹟後,實在不得不感佩其中的曲折過程,三進三出,百折不撓,其矢志成為亞米利堅共和國子民的赤誠,無人能擋。

自1983年以降,陳大法官候選人基本上開始邁向米國公民之路,1992年順利取得米國籍,但是不到幾年即放棄,回台擔任法官。然後在2008年再次開跑,取得永久居留權,然後2009年再次宣告放棄。

好不容易取得的國籍和永久居留權因何放棄?當然為了台灣當官;既然當了米國人為何不在米國領地工作?可能是找不到相稱的工作,也可能是米國法界混飯比不上台灣當官,沒有評鑑退場機制,恐龍我自為之,小百姓奈我何,耐到退休還可月入18%。

有爽缺就當台灣人,能撈就撈,沒爽缺就回復米國身份。台灣養她、教她、給她優沃的工作和社會地位,不過是邁向米國公民之路的墊腳石,等她退休回復米國人身份,台灣人民還得辛苦工作納稅供其18%,好讓她在米國含飴弄孫以待終老。鳴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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