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22

阿告之告

史上頭一遭 總統告在野黨

馬英九以「個人名義」狀告民進黨「妨害名譽」。

短短一句話出現兩個謬誤。

之一,世界上每個國家的領導人,不論總統
總理首相,應該都是24小時職務不離身吧?即便外出渡假,不但維安規格不減(可能還提高),幕僚親信依舊環繞,隨時報告國家大小事,其間容不下「個人身份」的空間,如此,國家最高領導權力才不致放空。

總統就是總統,吃飯
、睡覺、拉屎還是總統,有自己宣布以「個人身份」私下行事,規避總統職位約束的,全天下大概只有阿告一人。有此方便門,難怪他會以「個人身份」出席魚趐宴,以「個人身份」收受馬友友1,500萬捐款密不入帳,以「個人身份」密會地下賭盤大組頭,忝然不知身居市長及總統職務的界限,還振振有詞,自比忠良。

之二,
馬英九密會盈助兄既然是壹週刊爆的料,應當找壹週刊要回公道,怎麼跟白海豚一樣,轉個彎告上拿壹週刊質疑馬英九的民進黨?天下事無論大小,總能論個是非曲直,不是什麼都打入「藍綠之爭、政黨惡鬥」的爛泥就能模糊焦點,草草帶過。強解什麼以總統的高度不宜控告媒體,現在告上民進黨,審案時不也一樣拉壹週刊出來作證?到時候由民進黨去拉,不用經過阿告的手,企圖保持不沾鍋形象,這種將選民當白痴的手法也太欺侮人了吧?

無三不成禮,乾脆再補一個疑點好了,壹週刊爆料已是數日前的事,馬英九「個人」和盈助兄「個人」剛好同日同時分別告上民進黨和壹週刊,正如諾曼第登陸一役,陸海空聯手大出擊,配合得超有默契,一絲不亂。想必也如艾森豪和蒙哥馬利一樣,事前經過精密的沙盤推演。堂堂總統竟然和地下組頭組成同盟陣線,可知Republic of 3C ( China、Casino、Crook ) 來日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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