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29

清水地熱爭議

當初林管處掩埋地熱露頭時,原因並不是行水區內的能不能設置建物,能不能有觀光活動,而是有遊客遭到燙傷,引發人身安全的顧慮。

但是林管處並不圖加強安全措施及管理,反倒很駝鳥的就地掩埋了事,似乎藉此撇清責任。且不論這樣的作法是否適當,未與當地鄉公所協商即逕下決策,頗有可議之處。

掩埋一事引發反彈,地方成立自救會,與林管處協調後決定由三星鄉公負責清潔維護,這表示林管處默認地熱繼續作為觀光景點,但是由地方負起管理的責任,林管處不願投入任何預算及人力。

現在便橋沖毀,林管處以「行水區不能設置建物」為由拒絕修復,因而引發衝突。

台灣許多河川的行水區過去在地方政府縱放及包庛下,出現了許多違法建物,在天災中釀成不少人禍行水區內不能設置建物,這是可以理解的正當理由,但是便橋是否也屬於不能設置的建物,林管處在此不免有擴大解釋之嫌。

如果搭個便橋就違反
「行水區不能設置建物」,那宜蘭縣政府投入大把預算在宜蘭河濱公園裡搞的那些硬體又算什麼呢?那個河濱公園不正是位在行水區裡嗎?連水利署長都稱讚為整治典範,把呂國華捧上了天,可不要說那些都是違建啊!如果宜蘭河濱公園裡的那些哩哩叩叩都能是整治典範,那為什麼清水地熱不能搭個便橋咧?

我希望羅東林管處不要再顢頇官僚下去,除了花大錢將羅東林業文化園區鑲金又包銀,搞到人潮滾滾塞車連連,讓我老爸少了一個散步運動的好所在之外,也能動動腦筋,將清水地熱好好規劃整治,讓這個天然的景觀也能發光發熱,這不是更聰明的作法嗎?

清水地熱變垃圾山 林管處被批不處理 2009-7-28
清水地熱的垃圾堆積如山,自救會成員拉白布條抗議,痛批林管處鴨霸,讓風景區變垃圾場。(記者江志雄攝)

〔記 者江志雄/大同報導〕清水地熱的垃圾堆積如山,破壞環境衛生,宜蘭環保局接獲檢舉,昨天派員察看,要求羅東林管處3天內清除,否則開單告發;縣議員陳文昌 等人拉白布條,痛批林管處不修築便橋,導致垃圾難以外運。對此,林管處強調依法行政,指便橋位在行水區,不能設置建物。

清水地熱位在大同鄉行政轄區,主管機關是羅東林管處,林管處基於安全理由,2月底掩埋地熱露頭,被認為影響鄰近的三星鄉商機。陳文昌、三星鄉代黃錫墉等地方人士成立自救會,希望保住地熱,另有人徒手開挖出地熱露頭;經過協調,三星鄉公所同意負起地熱的清潔維護。

環保局限3天內清除

本月上旬,三星鄉公所清理清水地熱周邊垃圾,由於地熱聯外便橋被沖毀,清潔車無法駛抵溪床的髒亂點,只能用人力接駁清運;鄉公所隨後行文羅東林管處,盼能修復便橋,方便清潔車進出,但未獲具體回應。

「好臭﹗」遊客昨天向環保局告發,直指清水地熱垃圾滿地,臭氣沖天。環保局官員會勘後,要求權責單位羅東林管處限期清除;清水地熱自救會成員也到場拉白布條,指控林管處鴨霸,讓風景區變垃圾場。

陳文昌說,三星鄉公所幫忙林管處清運清水地熱的垃圾,請求修築溪床便橋,林管處拒絕,就代表故意刁難,痛罵是官僚行徑。

昨天到清水地熱煮蛋的遊客,抱怨垃圾太多,影響他們的遊興,有些人待沒多久便閃人,痛罵「政府在做什麼﹗」

林管處:應由公所清運

羅東林管處解釋說,清水地熱環境維護,當地攤販業者同意協助集中垃圾,應由三星鄉公所設法清運,地熱的便橋位在行水區,依規定不能設置建物,林管處對此也愛莫能助。

清水地熱爭議大事記 2009-7-28

●1/27、2/22:分傳遊客燙傷意外,安全引發爭議。

●2/27:羅東林管處派員掩埋清水地熱露頭。

●3/7:自救會發起清水地熱「淨灘」活動,有人徒手開挖小型地熱露頭,炊食遊客仍絡繹不絕。

●3/21:自救會到宜蘭綠色博覽會會場外抗議,抨擊縣府花大錢辦活動,對清水地熱不聞不問。

●5/4:三星鄉公所同意協助清水地熱清潔維護。

●7/27:清水地熱垃圾堆積如山,環保局要求羅東林管處3天內清除,否則開單告發。(記者江志雄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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