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5-09

法院貼公告 消費者可併案求償

法院貼公告 消費者可併案求償
更新日期:2009/05/09 04:09

〔記者胡健森/宜蘭報導〕「世界馬戲團童玩博覽會」消費糾紛,宜蘭地方法院已接到消費者聲請的民事賠償訴訟案,由於此案牽連甚廣,法院破天荒張貼公告,呼籲消費者可具狀請求併案求償,可節省自己及司法人力與時間。

此案爆發後,縣政府雖然數度邀請業者協調賠償事宜,但未獲正面回應,縣府只得自行僱用律師,幫消費者打集體訴訟。

但因絕大多數消費者只花數百元或1、2000元買票,即使想打集體訴訟求償,還得先繳納1000元的裁判費,導致消費者興趣缺缺;雖然曾向縣府申請登記求償超過千人,但至今卻只有4人採取法律行動,求償總金額為37萬1100元。

法院說,消費者如有疑慮,可與聲請人的訴訟代理人周慧貞律師聯繫,電話(03)956-1919,傳真(03)953-1818。


爭議馬戲團發言人 曾輔選縣長

更新日期:2009/05/09 04:09

〔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馬戲團風波未歇,民進黨議員點名國民黨縣黨部副主委林明昌與馬戲團有關,馬戲團發言人葉明仁曾任國民黨宜蘭縣青年參議會議長,都是縣長呂國華輔選大將,關係密切;林明昌說,與馬戲團沒關係,要控告放話者誹謗;呂國華說,輔選歸輔選,如果有違法就移送法辦。

呂國華:違法就送辦

拉斯維加斯公司年初在宜蘭舉辦「世界馬戲團童玩博覽會」,造成消費糾紛引起風波;議會昨要求縣府專案報告,縣議員黃適超質疑,馬戲團發言人葉明仁曾是國民黨青年參議會議長,呂國華競選縣長時助選要角,關係非比尋常。

議員陳福山更直言,縣長旁邊有很多人想「撈一筆」,馬戲團是林明昌帶頭,馬戲團寄的貴賓券,還附著林明昌賀卡,這是什麼關係?

議員江聰淵說,馬戲團沒有取得執照竟然可以上演,還透過學校賣票,借用縣府觀眾座椅等,難怪被質疑特權?縣長應說明與林、葉是什麼關係?

呂國華說:「與林、葉都是縣民關係。」縣府一切依法行政,整個事件如果有違法就移送法辦,馬戲團風波造成消費者損失,縣府會好好檢討。

林明昌激動反駁,如果能拿出證據,證明他投資馬戲團1毛錢或拿1毛錢好處,就退出政壇並捐出500萬元作公益,當初,是葉明仁找他幫忙提供議員名單,他只是幫忙寄貴賓券給議員,並附上1張新年賀卡,事情就這麼簡單。

葉明仁否認是馬戲團發言人,當時只是基於朋友立場幫忙對外說明,他從事媒體工作20幾年,與綠營、藍營關係都很密切,議員不要躲在議會保護傘下講話。

議長張建榮認為,馬戲團風波,縣府未有效監督,導致宜蘭縣形象受損,消費者損失嚴重,議會決議交縣府政風室徹查,若有違失就移送監察院及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若違法就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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