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4-25

工程會:深層海水園區及核子醫藥適用促參法

工程會:深層海水園區及核子醫藥適用促參法 自由電子報【4/24 19:25】

〔中央社〕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今天發布修正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新增深層海水產業園區及核子醫學藥物製造機構2類可適用促參法辦理,預期將可引進可觀民間投資。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指出,台灣東海岸有優越深層海水資源,這次修法後,擬議中的宜蘭縣大南澳深層海水園區BOT計畫及台東縣深層海水園區BOT計畫案,即可適用促參法重大工業設施規定辦理,預計將可引進新台幣34.91億元民間投資。


工程會並指出,核子能委員會粗估目前核醫機構產業規模約有數十億元,仍處於發展初期,未來具有成長空間,這次增訂核醫設施為促參法衛生醫療設施之一,有助促進本土核醫產業發展,並帶動機電及生技產業。 工程會表示,這次修訂法規是配合生醫科技發展,預期可引進民間投資,加速產業發展,也可為地方帶來商機,增加區域就業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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